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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包装有问题
汽车装饰件,包装上有自己的品牌,就是印了“专供4S店”字样,工商局说是不正当竞争,提供4S店采购合同,他也不承认,说要汽车制造厂的协议才可以,请问,这个问题是违法吗?或者说产品没有问题,只是包装有问题,是不是就不要包装,就可以,?还有别的方式说明我这个是没有问题
地区:广东-广州 分类:经济法律-不当竞争 提问时间:2014-05-18 15:26:07
提问者:ASK1400397967azs
 
丁自勇
丁自勇律师
广东 广州
13138660408
你好。如果是包装涉嫌违法是由产品的生产商承担的,销售商只要能提供合法的来源,可以转嫁法律责任。
回答时间:2014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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